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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节气•柯城全国农民画作品展征稿通知2017-04-28 07:54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文艺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进一步保护传承以“九华立春祭”为代表的“二十四节气”文化和中华文明,促进和繁荣新形势下的农民画创作,经研究决定举办“二十四节气•柯城全国农民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委宣传部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教育体育局(文化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沟溪乡人民政府 四、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副主任:杜军马锋辉方庆建 秘书长:骆献跃贵丽青 办公室主任:张慧芹罗剑华 成员:邱雪萍吴玉珍姜建玲 展览编辑:卢新征 五、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六、展出日期:2017年9月 七、展出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博物馆 八、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180件 九、作者待遇: 1.展览将评出入选作品180件,其中获中国美协入会条件作品50件。 2.获入会资格的50件入选作品以每件2000元由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委宣传部收藏。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5.未入选作品及未被收藏作品由浙江省美协在一个月内退回作者。 6.入选的180幅作品将入展二十四节气•柯城全国农民画作品展。 十、参展要求:参评作品以中国传统农历二十四节气创作题材为主,须反映当地的民风民俗在二十四节气中的生产劳动及日常生活,或描绘其它乡风民俗题材的作品。为保证二十四节气的完整性,本次展览将对每个节气的题材均有入选要求(请各当地美协和农民画乡,在组织时要考虑到二十四个节气的全面性)。二十四节气其名称为: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作者可任选一个节气作为创作主题,作品大小不超过80cmx80cm。作品需为作者本人近年的原创作品,每人限选送1幅。如经发现为抄袭或模仿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喷绘作品谢绝参加。所有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十一、送件要求:农民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80厘米(高)×8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二、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三、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建德路9号,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邮编: 310006(信封标注:展览名称) 收件人:杨向英 办公室电话:0571-87918068 十四、知识产权:凡参展作品作者均已许可、转让给主办方、承办、协办单位享有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等其他应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对于支付收藏费的作品,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及协办单位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有权依法就收藏作品享有占有、使用、处分以及收益的权益。 十五、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六、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平台。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7年4月26日 |